當老公歡歡喜喜拆過禮物我才對他說這是他的情人節禮物
他: 生日禮物
我: 出年的生日禮物,我贊成。今年的我送了給你
他: 聖誕禮物
我: 你足足收了我3件底衫,兩件襯衫,一件外套,仲有兩對襪,仲唔夠呀?
他: 你…你…你…
我: 不要你了,我已經送了很多給你,你說不過我的
卡卡,情人節時可以向他索取禮物而不需因為我沒有送他而有一點點悔意!!!!!
兜兜轉轉,終於都可以用回這個BLOG寫我所想所思,從前只是寫兩夫妻跟NIC NIC的事,自2011年11月1日起,我們這一家多了梁爽及梁風,所以連網誌標題都由「Nic Nic生活誌」改成「Nic Nic與風爽的一點一滴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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